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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馬英九“三中案”纏訟十年的政治荒謬劇

2026-07-09 10:15:04
  中評社香港7月9日電/澳門新華澳報9日發表富權文章:馬英九“三中案”纏訟十年的政治荒謬劇。以下為文章內容。

  歷時近十年司法拉扯、數度偵查反覆、全社會反覆關注的馬英九“三中案”,終於在昨日迎來終局判決。台灣地區“最高法院”正式駁回檢方上訴,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等核心被告無罪確定。這場跨越十年、一波三折的司法風波,從最初檢方長期偵查後認定“查無不法”、全案簽結,到民進黨執政後舊案重啟、刻意拔高指控、大肆政治審判,最終回歸司法本質、徹底無罪定讞,全程演繹了一場台灣政壇典型的“司法操作政治鬥爭”荒謬劇,暴露了台灣地區司法長期深陷政黨輪替、政治操弄的深層病灶。
  
  所謂“三中案”,核心是中國國民黨早年配合台灣地區“黨政軍退出媒體”政策,處置旗下“中視”、“中廣”、“中影”三家媒體機構相關股權與資產的交易案件。這一資產處置行為,並非私人牟利的違法操作,而是響應當時台灣地區《廣播電視法》修正的法定政策要求,是政黨退出媒體市場的制度化改制舉措,具備明確的政策依據與合法前提。
  
  這筆包含五十億元(新台幣,下同)負債、總價超過九十億元的交易,雖然案件交易過程公開透明,全程經過專業資產鑑價、市場公開作業,交易價格落在合理市場區間,同時充分考量標的資產附帶的龐大負債,但卻遭到民進黨質疑為“賤賣黨產”,指控馬英九等人造成國民黨損失七十二億元,涉嫌背信、洗錢等罪。台灣特偵組歷經近九年的縝密偵查,反覆核實交易細節、資金流向、鑑價報告與決策流程,最終於二零一四年明確認定“無具體犯罪事證”,以“查無不法”正式將全案簽結。此階段的司法調查結論,從專業、中立的司法層面,徹底否定了後來民進黨當局炒作的“賤賣黨產”“背信牟利”等所有指控,為案件的合法性蓋下官方認證。
  
  原本早已塵埃落定的合法改制案件,卻隨著二零一六年民進黨重新執政迎來逆轉,一場以司法為工具的政治清算隨即展開。民進黨執政後,全面啟動針對國民黨黨產與前黨政高層的政治打壓,將早已經司法認證合法的“三中案”重新拿出來炒作,動用公權力重啟偵查,徹底推翻此前近十年的司法調查結論。在毫無新事證、無新違法線索的前提下,台北地檢署拋棄此前專業鑑價與調查結果,刻意渲染“國民黨損失七十二億元”的虛假論述,肆意拔高案件性質,於二零一八年七月正式起訴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及蔡正元一家等六人,指控其涉嫌違反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名。一樁早已“查無不法”的行政改制案件,就此被包裝成重大弊案,成為民進黨打擊在野黨、污名化前執政團隊的政治工具。
  
  這波“舊案新辦”的操作,完全背離了司法“一事不再理”“證據優先”的基本原則。全程沒有任何新的違法證據,僅依靠政治立場主導司法認定,用執政資源操控檢調體系,將單純的資產處置行政事件,改造為轟動全台的政治案件,本質就是赤裸裸的“司法造案”與政治鬥爭。
  
  從二零一四年“查無不法”簽結,到二零一八年無端起訴,再到二零二六年無罪定讞,“三中案”整整耗時十年,成為台灣司法史上政治干預司法的典型樣本。在漫長的纏訟過程中,司法體系完全淪為政治附庸,標準反覆無常、判決邏輯隨政治風向擺動,不僅嚴重耗費司法資源,更讓多名當事人長期背負弊案污名,承受身心、名譽與經濟的雙重損失。
  
  二零二一年十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徹底還原案件真相,認定檢方舉證不足,無法證明被告存在背信、違法交易行為,宣判馬英九等人全數無罪。但執政體系操控下的檢方不願接受司法真相,執意上訴,繼續延長政治審判的時間線。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台灣高等法院二審維持無罪判決,再次確認案件無違法實質,僅有蔡正元維持三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判決。然而檢方依舊執意上訴,試圖透過司法程序持續進行政治抹紅。
  
  直至二零二六年七月八日亦即昨日,台灣地區“最高法院”終於終止這場無謂拉扯,正式駁回檢方全部上訴,馬英九等五人無罪確定,僅前“立委”蔡正元因擔任阿波羅公司實質負責人,在經手“中影”股權出售款項時,被認定將高達二點八億餘元的款項侵吞,構成“業務侵占罪”。二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沒收未扣案的犯罪所得二點三九億餘元。該判決於終審確定後,蔡正元已於二零二六年四月入監服刑。另犯《商業會計法》不為記錄致生不實罪部分,一、二審均判六月得易科罰金之刑,蔡正元提上訴,最高法院昨日判決駁回定讞。
  
  十年輪迴,司法最終回到原點,驗證了二零一四年最初“查無不法”的結論,也徹底揭穿了民進黨當局歷年來的政治炒作與司法謊言。整整十年的時間成本、司法成本、社會成本,最終只換來一場“無罪歸來”,徒留滿場荒謬。
  
  “三中案”的十年纏訟,從來不是一場單純的司法審判,而是台灣地區政黨政治惡質化的集中爆發。其最大的荒謬之處在於,司法結論早已蓋棺定論,政治操作卻能肆意推翻、重啟審判,司法正義淪為執政黨的可操控工具。當司法不再以證據、法理、事實為核心,而是以政黨利益、政治鬥爭為導向,所謂的司法獨立、程序正義,便徹底淪為空談。
  
  民進黨當局透過“選擇性辦案”“舊案重查”“無證起訴”的操作模式,將司法打造成打擊異己、鞏固執政的武器。對於自身陣營的爭議案件輕拿輕放、草草結案,對於在野黨相關案件則無限放大、無限延長審理周期,哪怕多次司法認定無罪,仍執意透過上訴製造污名,透支司法公信力。“三中案”十年拉扯,清晰暴露了台灣司法體系長期存在的“政治凌駕法理”“立場取代事實”的頑疾。
  
  更值得反思的是,這場荒謬劇不僅消耗司法資源、踐踏個人權益,更持續撕裂台灣社會。十年間,民進黨透過媒體輿論持續炒作“賤賣黨產”話題,刻意引導輿論、製造對立,將單純的合法改制案件污名化為政治弊案,不僅誤導社會大眾,更讓台灣的法治價值持續流失。
  
  歷經十年風雨,“三中案”終以“無罪確定”畫上句點,回歸最原始、最樸實的司法真相。從最初的“查無不法”,到中途的政治起訴、數度纏訟,再到最終的無罪定讞,完整的時間線清晰證明:這場長達十年的風波,自始至終都是一場人為製造的政治鬧劇。
  
  無罪的判決還了當事人清白,卻無法挽回十年被浪費的司法資源、被踐踏的法治尊嚴、被撕裂的社會共識。“三中案”的落幕,不只是一宗個案的終結,更是對台灣地區惡質政黨政治、政治化司法的一次無聲控訴。當司法不再守護正義,而成為政治鬥爭的工具,這樣的法治環境,終將成為台灣地區社會難以癒合的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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