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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仲裁案”再起底:一場鬧劇 十年禍端
http://www.crntt.tw   2026-07-11 18:57:31
黃岩島。(新華社)
  中評社北京7月11日電/印度尼西亞防務與戰略研究所日前在印尼首都雅加達舉辦了一場南海問題研討會。與會的多國專家學者對2016年“南海仲裁案”提出質疑和批評,從國際法角度嚴厲駁斥“南海仲裁案裁決”,稱其“武斷”“雙標”“不專業”。

  新華社報導,十年前,一個臨時拼湊的“仲裁庭”對菲律賓在域外勢力支持下單方面發起的“南海仲裁案”作出所謂“裁決”——顛倒黑白,混淆是非,為菲律賓在南海的非法主張背書。就是這樣一張充滿謊言的廢紙,卻在過去十年間頻繁被某些南海聲索國和域外勢力利用,當作否定中國在南海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的“法理依據”。它們屢屢挑釁滋事,在南海掀起風浪。

  多國專家指出,這紙所謂“裁決”無助於南海問題的解決,反而激化矛盾、擴大爭端。南海生亂對地區和世界都沒有好處,地區國家應堅持通過談判管控分歧、化解爭端,共同維護南海和平穩定、促進地區發展繁榮。

  非法無效的“裁決”

  所謂“南海仲裁案”,實質是一場由菲律賓單方面發起的、披著法律外衣的政治鬧劇,其“裁決”完全非法無效。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後簡稱《公約》),領土爭議不屬於其調整範疇,且中方早已於2006年依據《公約》第298條作出排除性聲明,將涉及海域劃界等方面的爭端排除在《公約》強制爭端解決程序之外。菲律賓雖對其所提“仲裁”主張進行了包裝,但“仲裁”事項的實質仍是中菲兩國間的島礁領土問題,並構成中菲海洋劃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此外,中菲長期以來已就通過談判解決在南海的領土和海洋劃界問題達成共識。

  “仲裁庭”對菲方訴求明顯沒有管轄權,卻無視上述事實,屬於越權管轄。菲律賓執意提起“仲裁”違背中菲雙方共識、違反《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相關規定,違背“禁止反言”等國際法基本原則,是對《公約》爭端解決機制的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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