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評論世界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朱松嶺:民進黨抹黑新法阻交流 損台胞利益
http://www.crntt.tw   2026-07-10 00:19:23
北京聯合大學政治學研究所所長、台灣研究院教授朱松嶺(中評社資料照)
  中評社北京7月10日電(記者 陳思遠)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7月1日起正式實施。針對民進黨當局將其抹黑為“強制促統”“長臂管轄”等言論,北京聯合大學政治學研究所所長、台灣研究院教授朱松嶺在接受中評社專訪時指出,此類言論純屬政治化歪曲,不僅是對法理邏輯的構陷,更暴露了台當局對台灣同胞中華民族認同的深層恐懼。

  朱松嶺,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現任北京聯合大學政治學研究所所長、台灣研究院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兼任海峽兩岸關係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副秘書長等職。

  朱松嶺指出,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的出台標誌著新時代民族工作由過去的政策推動、經驗積累,進一步上升到國家法律制度安排。

  朱松嶺介紹,這部法律共7章65條,涵蓋了構築共有精神家園、促進交往交流交融、推動共同繁榮發展等多個維度,立足於中華民族的整體視角,旨在把各民族凝聚成血脈相融、信念相通、文化相通、經濟相依、情感相親的命運共同體。

  針對台陸委會將該法污名化為“統一法”及“法律戰”新階段的言論,朱松嶺駁斥道,民進黨當局的操弄本質上是對國家法治建設的政治化歪曲,暴露出其對自身分裂路線合法性的心虛,以及對兩岸交流融合的排斥。

  對於民進黨當局揪住該法第63條內容大做文章,聲稱大陸在實行所謂“長臂管轄與跨境鎮壓”的論調,朱松嶺從法理層面進行了釐清。

  朱松嶺明確指出,該條規定針對的是破壞民族團結、製造民族分裂的違法行為,且規制對象必須指向危害國家利益和社會穩定。從法理上講,中國政府對台灣島內不法分子的管轄屬於國內法管轄,根本不屬於國際法層面的“長臂管轄”或“跨國管轄”。
 


【 第1頁 第2頁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