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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武:達賴轉世須依法依傳統
http://www.crntt.tw   2025-07-30 00:59:58
西南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肖武回答記者提問(中評社 海涵攝)
  中評社北京7月30日電(實習記者 邱姿爽)中國記協7月29日下午在京舉辦新聞茶座會,邀請西南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肖武以“從涉藏白皮書看西藏人權事業的發展進步”為主題,為境內外媒體記者及外國駐華使節介紹相關情況並回答問題。

  在答問環節中,肖武就記者有關“達賴喇嘛轉世”的提問進行闡述。他指出,藏傳佛教的活佛轉世制度歷史悠久,最早並非源於14世達賴所屬的格魯派,而是起源於嘎瑪嘎舉派,格魯派則對其加以發展和規範。早在1793年清乾隆年間,中央政府就通過《欽定藏內善後章程》確立了“靈童尋訪、金瓶掣簽和中央政府認定”三大原則,為活佛轉世確立了制度性基礎。

  肖武強調,當前中國實施的《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並非中共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後的“新發明”,而是對清代以來藏傳佛教活佛轉世制度的延續和現代法治下的進一步完善。其中,對包括達賴、班禪在內的具有重大影響力的活佛,明確規定其轉世須由母寺提出申請、逐級報批至國務院,並最終由中央批准後組建轉世靈童尋訪小組。

  他還指出,即便在歷史上,十四世達賴的認定也並非由個人決定,而是在民國時期報國民政府批准,並由時任蒙藏委員會委員長吳忠信親赴拉薩主持坐床儀式。“拉薩的羅布林卡裡,至今還存放著當年吳忠信到拉薩主持達賴坐床儀式時坐的轎子。”肖武說。

  “活佛轉世從來不是某一個人說了算的,包括十四世達賴本人也不是。”肖武表示,所謂“達賴喇嘛自行決定轉世”的說法,既不符合現行法律規定,也不符合歷史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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