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東京的國會議事堂(圖片來源:新華社) |
中評社北京7月28日電/據中國日報報導,世界上衹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問題純屬中國內政,是中國核心利益中的核心,不容任何外部勢力以任何方式進行干涉。一個中國原則是中日關係不可逾越的紅線,不容絲毫政治操弄。
近來,日本在台灣問題上頻頻越線,公然違背一個中國原則。今年2月,日美領導人聯合聲明寫入“支持台灣有意義地參與國際組織”,3月日本政府出具答辯書聲稱1972年《中日聯合聲明》“不具法律約束力”,5月起日本法務省允許在日戶籍的台灣民眾將原籍地登記為“台灣”。近日,日本政府更是罔顧中方事先多次交涉,執意放任民進黨當局的外事部門負責人、台獨分子林佳龍入境竄訪。林佳龍竄訪行程充斥著政治操弄色彩,日本刻意凸顯所謂“日台情誼”,刻意營造“友好互動”假象,縱容其在日本國內大肆從事謀“獨”挑釁活動,為台獨分子撐腰打氣。
日本為台獨活動提供政治舞台,嚴重違背一個中國原則,嚴重挑釁國際社會普遍共識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主權原則是聯合國憲章的基石。一個中國原則是中國和有關國家建立和發展外交關係的政治基礎。1971年,聯合國大會以壓倒性多數通過第2758號決議,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一切合法權利,並立即將台灣當局代表從聯合國及其一切機構中驅逐出去,這一決議徹底杜絕了製造“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法律空間。聯合國秘書處官方法律意見明確指出,“台灣作為中國的一個省沒有獨立地位”。堅持一個中國就應該反對任何形式的台獨。
日本變相突破與台灣的“非官方交往”限制,嚴重挑戰中日關係的政治基礎,嚴重侵蝕兩國間的基本信義。四個政治文件是中日關係的壓艙石,是發展新時代中日關係必須始終堅守的根本。四個政治文件明確規定了日本應恪守一個中國原則,承認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日聯合聲明》載明“日方將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1978年《中日和平友好條約》寫明“聯合聲明所表明的各項原則應予嚴格遵守”,條約經中日兩國立法機構審議通過,具有法律約束力。日本政府應該恪守中日四個政治文件精神和在台灣問題上所作嚴肅承諾,切實履行國際法義務,不能玩“口頭守約、腳下越界”的戲法。
日本作為二戰戰敗國在台灣問題上不僅不思反省,反而不斷搞“小動作”,公然給台獨勢力打氣撐腰,是對戰後國際秩序的嚴重挑釁。1895年,日本通過《馬關條約》割占台灣。1943年11月,中美英三國首腦在開羅舉行會議,發表《開羅宣言》,明確規定日本竊取於中國的領土須歸還中國。1945年7月,中美英三國發表《波茨坦公告》,重申《開羅宣言》的條件必須實施。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無條件投降。《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投降書》等一系列具有國際法效力的文件,奠定了戰後國際秩序的基石。台灣回歸中國是二戰勝利成果之一,是戰後國際秩序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不容置疑的歷史和法理事實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