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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借防務合作挑動陣營對抗
http://www.crntt.tw   2025-07-25 18:20:26
  中評社北京7月25日電/據新華網報導,近日,日本政府消息人士稱,日本計畫向菲律賓出口6艘阿武隈級護衛艦,這是日本首次突破主戰艦艇出口限制。近年來,日本在域外大國的慫恿下,不斷強化與菲律賓的防務合作,從最初的巡邏船、海警船、雷達等非殺傷性裝備援助,逐步升級到情報共享、聯合演訓、軍艦出口等高度敏感領域,暴露出兩國企圖構建“准安全同盟”、挑動陣營對抗的真實意圖。

  近年來,在所謂“自由開放的印太戰略”指引下,日本正以防務合作為名,逐步突破“和平憲法”限制和“專守防衛”原則。從非殺傷性裝備援助到實戰型軍艦輸出,從依附美日同盟到強化多邊防務合作機制,再到與其他國家聯合演訓活動實戰化與協同性不斷提升,種種跡象表明日本正在重新定位其在區域安全格局中的角色,這種動向值得亞洲鄰國和國際社會高度警惕。

  武器裝備輸出呈現從邊緣支援到實戰綁定的漸進態勢。2014年,日本出台“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開始逐步解禁武器出口。2017年,日本修訂《自衛隊法》,允許將自衛隊的二手裝備免費或低價轉讓給其他國家。隨後,日本陸續向菲律賓、越南等國出口巡邏艇、海岸監視雷達,並以無償援助或優惠貸款方式提供教練機、小型快艇等非殺傷性裝備。2023年4月,日本設立“政府安全保障能力強化支援”機制,加快向菲律賓、馬來西亞等國輸出雷達及衛星通信系統等防衛裝備。2023年12月,日本修改“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及其實施方針,允許出口導彈等具有殺傷能力的武器。2024年3月,日本再次修改這一實施方針,允許向第三國出口戰鬥機等裝備。

  日本在武器出口領域的步子越邁越大,目前正在向印度尼西亞、泰國和澳大利亞等國推銷其最上級護衛艦、P-3C反潛巡邏機、預警雷達等武器裝備。日本武器裝備出口採取“先非軍後軍、先周邊後核心”的漸進方式,不斷模糊“民用—軍用”界限,企圖削弱國際社會反對聲浪,在事實上突破了“和平憲法”所設定的紅線。

  防務合作機制正從雙邊拓展至多邊。二戰結束以來,日本的防務合作高度依賴美日安保框架,憲法第九條有關“放棄戰爭、放棄行使武力、不保有陸海空及其他戰力”的條款成為其無法直接參與集體安全機制的制度安排。2015年通過“安保法案”解禁集體自衛權後,日本逐步確立了對外防務合作的法理“正當性”,在制度層面實現了對“和平憲法”和集體自衛權限制的新突破。

  在雙邊層面,2022年以來,日本先後與澳大利亞、英國以及菲律賓簽署《互惠准入協定》,結成“准同盟”關係,為雙方部隊部署、聯合訓練與後勤互補提供了制度保障。此外,日本還與美英澳等國家簽署《防衛裝備品和技術轉移協定》,與德國等國簽署《軍事情報保護協定》,與美英法德等國建立了外長防長“2+2”會談機制。在多邊層面,日本配合美國打造美日印澳“四邊機制”、美日韓軍事同盟以及美日澳、美日菲等小多邊機制,將自身戰略布局嵌入印太安全議程之中。日本還積極充當“北約亞太化”的橋頭堡。2023年,日本與北約簽署“個別針對性夥伴關係計畫”,該合作文件涉及網絡防衛應對、太空安全保障等16個領域的合作,並明確自衛隊將深度參與北約演習和聯合行動,標誌著日本與北約的安全合作大幅升級。從雙邊轉向多邊軍事關係,表明日本已在制度層面構建起“和平憲法”之外的第二條制度軌道,架空了“專守防衛”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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