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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蕭奕弘提出行政訴訟並聲請假處分,爭取柯文哲26日參與台北市第六選區藍委羅智強的罷免投票。(柯文哲臉書) |
中評社台北7月24日電/台灣民眾黨前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京華城案羈押於台北看守所,委託律師蕭奕弘提出行政訴訟並聲請假處分,爭取柯在7月26日參與台北市第六選區國民黨籍立委羅智強的罷免投票。主張投票為公民權,人身自由受限不應影響投票權利。但北選會與台北看守所則強調未剝奪其投票權,並指出現行法規未賦予不在籍投票及外出投票之權力。柯是否能如願投票,北高行將於25日做出決定。
根據柯文哲的投票通知單,因其戶籍地在台北市大安區,要投的是台北市第6選區藍委羅智強的罷免案,投票地點在金甌女中。投票時間自7月26日上午8點起至下午4點。但柯文哲正被羈押禁見在台北看守所,因此委由律師向北高行提起行政訴訟並聲請假處分。
柯文哲的律師蕭奕弘在庭上主張,台北市選舉委員會與台北看守所依法有配合義務,應提供公民適當投票方式。他提出了三項方案,包含在監所內設置投票所、實施通訊投票或由監所人員戒護柯文哲至投開票所完成投票,以確保其公民權利得以行使。
不過台北市選委會認為,現行法律未有不在籍投票、通訊投票相關規範,尚需立法,且依選罷法規定,必須在公開透明場所進行投票、開票唱票,也需符合秘密投票原則,因此投票地點仍以戶籍地所在之投票所。在看守所內投票不符選罷法規定。另選委會有寄發投票通知單,即未剝奪其投票權,如果柯文哲能親自到投票所投票,選委會不會禁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