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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只要不是煽動仇恨 批評政府沒問題
http://www.crntt.tw   2026-08-21 23:56:27
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中評社 盧哲攝)
  中評社香港8月21日電(記者 盧哲)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21日在回應支聯會顛覆案裁決時說,一些普通批評政府的言論,只要不是有心煽動仇恨,無論多強烈、尖銳都沒有問題。他強調,對於劃分批評和顛覆政權的法律界線很清楚。

  香港特區司法機關21日依法裁定“支聯會”案不認罪被告“支聯會”及李卓人、鄒幸彤“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

  在回答記者關於“怎樣清楚劃分批評和顛覆政權的界線”的提問時,鄧炳強指出,任何行為可以顛覆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都是違法的,違反了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二和第二十三條。

  他強調,法律界線很清楚,在“譚得志案”中,上訴法庭也說得很清楚,一些普通批評政府、司法機關甚至包括裁判法院,“不論你有多強烈和尖銳,都是沒有問題的。只要你不是有心煽動仇恨便沒有問題,問題在於你是否意圖煽動仇恨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鄧炳強期又指出,“支聯會”案今次的裁決說得很清楚,任何人企圖用任何其他名義掩蓋想危害國家安全和顛覆國家政權的圖謀,都必然會被揭發。“我們有證據就會拘捕,有足夠證據就會起訴。今次的判決很清楚地告訴市民大眾《憲法》的重要性,告訴市民支聯會所做的一切惡行,都是違法和煽動仇恨。這對於警方執法而言是有更清晰的法庭指引。”

  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譚得志(快必)因在2020年擺街站時發表有關言論,被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11罪成,判囚40個月。其定罪及刑期上訴先後被香港高等法院上訴法庭駁回。終院裁定區域法院有司法管轄權審理舊煽動罪,且控方毋須證明煽暴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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